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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您欲预定本公司旅游线路之前,请详细阅读本须知。
一、本公司各旅游线路,均以南京为起点。团体赴外地游览,请提前三天将计划报 至本公司业务部,并签定国内旅游合同和履行交费手续,以便成行。
二、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及旅客延误餐、宿、返程等,其费用均由旅客自理 。
三、团队计划确报后,再取消或减少人数,应在发团48小时前通知本社,否则赔偿预定游程费用的20%。
四、凡参加旅游者,必须随带本人身份证,夫妻须带结婚证。
五、1米至1.3米的儿童收半价,但不得占舱位、座位、床位,1.3米以上的儿童按成人收费。
六、客户自行选择路线,组团标准价格可面议。
七、委托代办服务:免费订飞机票,票价按明折明扣,按实计算。
以上价格如遇国家调整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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